我的第一次[11月10号是我被诈骗的纪念日]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6 03:47:50
他们的诈骗手段就是在大肆宣扬,广告,现在是什么周年庆时,固而推出系列的优惠活动,而且还让人抽个奖别.还是免费优惠券一张呢,可以马上体验呢!这是多么诱人的鱼勾,就有人会上勾的.我原本是没有理会的,只是朋友心动,我就出自好奇心[和上进心.因为我想间接学习他们的美容服务和技巧],尾随其后,顺骗想见识和学习下他们的独门本领.我就是在此处疏于心理防范戒备,自我意识薄弱.一下子马上彻底瓦解,就在他们的花言巧语的推波助谰下,我不知不觉的陷下去,[因为这当间是要互动的]不知不觉给你套住圈套,给人一个一个往上套.等你觉悟后,已经是金箍咒,早已经是后悔莫及,用自己的血汗钱就这样拱手让人.
给生活以Time 07:29:23
都是愚昧无知惹的祸.这一次要深刻吸取到教训.在此也想告知所有朋友,一定要相信这世上是没有免费的午餐,天上也不会掉馅饼的.我非常痛恶请问/作为消费者能否以诈骗罪,跟其定罪.还是该如何保护自己消费者的权益呢?
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。欺诈行为的内容是,在具体状况下,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,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,因此,不管是虚构、隐瞒过去的事实,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,
他们属于是语言欺诈,不履行告知某种事实的这种义务,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,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,

只能算是交易欺诈,含有隐瞒,虚假成分,但是不构成诈骗罪。
交易欺诈,如果确实有证据,可以打12315或者去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,也可以去消协反映。
另外,对于花言巧语的推销,一句话:我没有需求,就可以打发了。

我得经历比你惨啊 哎